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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展演系列活动选拔赛

【来源:数学与计算机系 | 发布日期:2014-04-28 | 点击量: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成果,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103号)精神,我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并选出优秀节目及作品参加河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此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校园文化、营造育人环境做贡献。

一、指导思想

河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展演活动成为培养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主题是:我的中国梦

展演活动的项目设置和内容要紧密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反映大学生的真实、向上的生活内容和思想感受,培养大学生克服困难、不畏挫折、团结友爱、勇于实现中国梦的精神。

三、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评比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四、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我院的在读本、专科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五、艺术表演节目及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活动要求

1. 艺术表演类节目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2.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系、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等;标签应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3. 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大型作品、高成本作品等需要退还的,请提前注明)。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4月)为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争取做到人人都了解,人人都参与。

第二阶段(2014年5月)为开展活动阶段。围绕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主题,结合我院第八届文化艺术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适合大学生的艺术活动,使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开阔眼界,拓展思维,提高艺术内涵。

第三阶段(2014年6月初)为学院评审、推荐,总结表彰阶段。通过举办各类比赛,对获奖节目及作品进行表彰。学院对各系选拔出优秀节目与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表演类遴选优秀作品重新组织培训后,推荐参加省艺术展演活动。

七、奖项设置

根据报名情况定奖项

八、组织工作及相关要求

此次艺术展演将在艺术节期间开展集中展演活动。各系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制订本系活动实施方案,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各系将选出的优秀节目及作品于2014年5月底报送院团委,并将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简报、活动总结(包括图片、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等)上报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朱燕芝,邮箱:bdxytw@126.com

共青团保定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